芙蓉区地方税务局限时服务承诺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,制定限时服务制度:
1、设立登记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、注销登记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3、变更登记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4、外出登记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5、停业复业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6、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,即时办理。
7、发票购领审核,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8、单位冠名发票印制审批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9、发票购领簿发放,即时办理。
10、发票购领,即时办理。
11、代开发票,即时办理。
12、申报征收,即时办理。
13、延期申报,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14、延期入库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15、减免税,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16、退税管理,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17、总机构提取管理费,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18、企业财产损失,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19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绿色通道,优先办理有关涉税事宜。
20、其他可以现场办理的事宜,均即时办理。
(上述办理时间以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备之日起为有效时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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